TVP科技券計劃
TVP科技券簡介
TVP科技券計劃 於2016年11月推出,旨在支援本地企業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,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。常見項目包括購置ERP系統、CRM系統、網上預約系統等。
申請沒有行業限制,涵蓋各行各業,而資助高達$60萬。於2020年,科技券推出多項改善措施,例如:1.) 由相同股東分別持有 30%或以上股份的公司不再視為「關聯企業」,累計資助總額將分開計算,即每間公司均享有最高$60萬資助額。及 2) 申請者最早可於遞交申請後的第二日開展項目,無須等待批核結果。
申請前注意和考慮

申請資格

資助額

申請流程
全年接受申請。遞交申請後,TVP執行機構(創新科技署)會初步審核文件,並要求申請企業補交文件或補充資料(如需要)。現時審批時間通常超過9個月。

所需文件
基本文件包括:商業註冊證(BR)、公司註冊證(CI)、股東證明(NAR1)、最近期的審計報告、業務營運單據、MPF紀錄。
科技方案相關文件:報價單、 已簽妥的誠信及不合謀報價/投票確認書
所有於項目內購買的產品或服務均須遵守政府訂立的採購程序,即按照相應金額去索取足夠報價。
- $5萬:2份報價
- $5萬以上 – $30萬:3份報價
- $30萬以上:5份報價

資助撥款
可選擇需要或不需要首期撥款。如需要首期撥款,政府會於成功批核後批出資助額的25%予申請企業執行項目。如資助額是$60萬,政府會先批出$15萬,待企業完成項目後再領取餘下的75%($45萬)。

項目執行
企業可於提交申請後立即開展項目,無須等待政府批核結果。如採取這方法,企業有可能要承擔政府不支持項目而無法報銷已支付的花費。項目執行期最長12個月,需於完成後提交最終報告及相關文件,以證明措施已完成。
常見問題
無論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均可申請TVP科技券。除上司公司以外,所有香港註冊的公司都合乎資格,甚至是上司公司旗下的非上市子公司。
如果您同時擁有數間公司,這些公司可以同步提交TVP申請。自2020年8月起, 由相同股東分別持有 30%或以上股份的公司不再視為「關聯企業」,累計資助總額將分開計算,即每間公司均享有最高$60萬資助額。
項目成功獲批,只代表企業「有資格」去取得某個上限的資助,而實際能取得多少資助,要看企業提交的最終報告是否所有開支都認受。